一个月以后,老夏的技术突飞猛进,已经可以在人群里穿梭自如。同时我开始第一次坐他的车。那次爬上车以后我发现后座非常之高,当时我还略有赞叹说视野很好,然后老夏要我抱紧他,免得他到时停车捡人,于是我抱紧油箱。之后老夏挂入一挡,我感觉车子轻轻一震,还问老夏这样的情况是否正常。 我说:你看这车你也知道,不如我发动了跑吧。 那男的钻上车后表示满意,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女的,不一会儿一个估计还是学生大小的女孩子徐徐而来,也表示满意以后,那男的说:这车我们要了,你把它开到车库去,别给人摸了。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抛弃这些人,可能是我不能容忍这些人的一些缺点,正如同他们不能容忍我的车一样。 一凡说:好了不跟你说了导演叫我了天安门边上。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这天老夏将车拉到一百二十迈,这个速度下大家都是眼泪横飞,不明真相的人肯定以为这两个傻×开车都能开得感动得哭出来。正当我们以为我们是这条马路上飞得最快的人的时候,听见远方传来涡轮增压引擎的吼叫声,老夏稍微减慢速度说:回头看看是个什么东西? 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原来是个灯泡广告。 我说:你他妈别跟我说什么车上又没刻你的名字这种未成年人说的话,你自己心里明白。